
很多人觉得《监狱法》离自己很远,可一旦家里有人服刑,这部法律,就是家属最该了解的。 这次修订是《监狱法》实施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全面大修,11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不和大家生硬念法条,把和服刑人员、家属息息相关的重点讲明白。 第一,收监通知、会见通话的权利更清晰。 罪犯收监之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监狱要向家属发放通知书,不会再出现亲人进去之后,家属一无所知、如同人间蒸发的情况。 会见、通话、通信,都是法定权利。不只是直系亲属,其他亲属、朋友,如果对服刑人员改造有利,经过监狱批准,同样可以会见。路途遥远不方便到场的,还可以申请远程视频会见。 如果家里遇到老人病危、离世这类重大变故,服刑人员可以书面申请特许离监,由民警押解回家探望;平时改造表现良好的,也有机会申请离监探亲。写给司法机关的申诉信件,依法不受检查。 第二,人身安全、人格尊严有明确保障。 新规给监狱民警划出清晰红线,严禁体罚虐待、刑讯逼供、侮辱人格,也不允许向服刑人员和家属索要财物,违规的会被处分,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服刑人员是在接受改造,但他依然拥有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以及基本医疗保障,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三,申诉不再影响减刑,是这次改动最大的亮点。 过去不少人有顾虑:如果喊冤申诉,会不会被认定成不服管教、没有悔改,进而影响减刑?很多人明明有异议,却不敢申诉。 新《监狱法》明确:依法申诉、控告、检举,不能作为认定不服管教、无悔改的依据。申诉归申诉,减刑归减刑,两件事分开看待。监狱如果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也有义务主动提请检察院、法院重新核查,多了一条纠错渠道。 第四,改造、就业安置有新的支撑。 减刑、假释依旧按照法律正常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统一收归省级审批,堵住了违规操作的漏洞。 心理矫治、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现在都属于法定改造内容,学习考核合格,还可以考取技能证书。刑满释放之后,配套安置帮教,在就业、就学上,依法避免歧视。 这次大修释放出一个很重要的信号:监狱不单单是关押人的地方,更是依法教育、改造人的地方。 家里有人服刑,家属不必慌乱。清楚了解这些法定权利,该会见就正常会见,有冤情依法申诉,帮他走好改造的路,也为他出狱之后的生活铺好路。#服刑人员 #看守所 #服刑家属 #高墙里的故事 #高墙外面的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