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号体元主人,顺治帝第三子,生母为孝康章皇后,清朝第四位皇帝。 人物生平:玄烨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继位。康熙六年(1667年)亲政,康熙八年(1669年)擒鳌拜;后平定三藩、统一台湾。讨论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订立《尼布楚条约》,后多次出征准噶尔。他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重视河工与文化编修,亦兴起文字狱。讨论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病逝,葬于景陵,庙号圣祖。 主要影响:玄烨在位期间,平定分裂势力、划定中俄边界,加强了多民族国家的稳定;推行治河、垦荒、减免赋税等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主持编纂《全唐诗》等典籍,学习西方科技,对后世文化产生积极影响。但晚年在继承人问题上处置失当,引发皇子长期夺储斗争,造成吏治懈怠、党派林立、官场腐败,影响了社会安定。 玄烨晚年时曾做自我总结,认为自己勤于政务、武功卓著、节用爱民、力行实政,自认一生鞠躬尽瘁。后世评价分歧较大,清代极力推崇,资产阶级革命派全盘否定,外国学者多肯定其才干也点出其晚年弊端,国内史学界大多肯定其功绩,同时指出他存有思想禁锢、部分政策倒退、晚年保守、受时代局限无法突破封建体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