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职员输错数字,存2500元变25000元,储户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还,湖北一法院判了:要还。 双方多次沟通未果,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严某返还22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严某账户实际存入25000元,但他现金交付给银行职员的只有2500元。严某多获得的22500元没有法律依据,且直接造成了银行的经济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本案中,银行因操作失误多存入钱款,严某获得该22500元与银行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严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至于“离柜概不负责”告示牌,法院认为,这属于银行单方面制作的格式声明,该条款免除己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本身无法律效力。严某试图用银行保护自身利益的告示来对抗银行的合法请求权,显然不能成立。 最终,经法官释法说理,严某同意返还钱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银行操作失误并不意味着钱款归储户所有。储户遇到类似情况应主动沟通返还,避免因小失大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风险。 #银行 #离柜概不负责 #存款 #社会热点 #百姓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