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诉陈某威重大责任事故案作为典型案例之一,披露了2024年广东东莞某护理院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威作为某护理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违规改建避难间为疗养房,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未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致使某护理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认定陈某威犯罪情节特别恶劣。2025年4月1日,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陈某威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2025年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威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负事故次要责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陈某威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生效。(编辑:小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