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如果谈看法,我会说: 第一,继承纠纷里,诉讼往往是最后手段。一旦进来,亲情就被重新定义为“利益相关方”。法律能定份额,不能定对错;能分房子存款,不能分父母的爱。 第二,代理人的职责不是煽动仇恨,而是把当事人从情绪泥潭里往规则上拉。该争的争,该让的让,该调解的调解。一个理性的代理人,不是帮当事人“赢一口气”,而是帮他看清风险、管理预期、尽量体面地结束。 第三,对姐弟对簿公堂,我既理解又遗憾。理解是因为,很多矛盾在父母生前没解决,死后集中爆发;遗憾是因为,等走到法庭,双方都已经把对方当成敌人,而不是家人。 第四,作为代理人,我也得承认:我会心累,是因为我不仅在做法律工作,还在承接当事人的焦虑、愤怒、委屈和期待。他们把我当律师,也当树洞,甚至当救命稻草。可判决不是我能决定的,亲情更不是我能修复的。#律师普法 #继承纠纷 #家庭婚姻律师 #云南玉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