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民商律师成都民商律师成都民商律师 #成都民商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成都民商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民商律师委托 #成都民商律师一对一咨询 #成都民商律师在线咨询 涉外婚姻离婚,优先适用我国法律审理裁判。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诉讼离婚的,适用法院地法律,在我国境内起诉离婚的涉外婚姻案件,统一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裁判。 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无选择的适用我国法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认定等全部争议,均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标准判定。 涉外离婚不存在特殊优待规则,裁判标准与普通国内离婚案件一致。掌握涉外离婚法律适用规则,可妥善处理跨国婚姻解除、资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涉外纠纷。 樊秀英律师|主任 执业信念:以正义为信仰,以服务践初心——为权利而战,为公正发声。 专业履历:深耕法律服务二十余年,2005年起任法律服务所主任,现任四川凡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荣誉与口碑:2007年获四川省司法厅“十佳女法律服务工作者”,屡获市、“诚信法律工作者”及“十佳法律工作者”称号。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深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