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物业费是不是交反了;物业公司进到小区,用的是业主的公共资源来经营,按理说,应该物业给业主交钱才对。价高者,才有资格进到小区提供服务。 小区土地、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产权都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本质,就是受聘干活的服务商,不是小区的管理者,更不是主人。业主才是甲方,物业是乙方。 可现在的模式完全反过来了。业主掏钱请物业,物业掌控公共区域,很多时候反倒来约束业主。 我觉得合理的逻辑应该是这样:全体业主拿出小区公共资源对外招标,各家物业公司提交服务方案,向业主缴纳公共资源使用费来竞标。谁愿意给出更高的使用费,同时承诺更好的服务标准,谁就能拿到小区的服务经营权。 物业在服务期内,负责保洁、安保、设施维保,兑现投标承诺。物业虽然可以利用公共区域产生经营收益,但这笔收益的大头,本来就该归全体业主。 一旦服务不达标,业主大会随时可以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换物业。 这样一来,物业不再单纯靠收业主物业费赚钱,而是靠优质服务换取小区经营权。业主掌握主动权,不再被动掏钱。 当然,这套模式想要落地,还需要完善的业主自治机制,清晰的公共资产核算,配套监管,防止竞标乱象,避免物业为了中标盲目许诺,后期偷工减料。 大家认可这个思路吗?老百姓的权益谁来维护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业主权益 #小区物业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