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台媒:台湾省新北市土城区男子谢文雄因担心张姓妻子离婚,于2025年7月7日驾车追撞妻子与小姨子后,持厨刀与铝棒刺杀小姨子颈部及右臂至少3刀。妻子拉扯阻止时,再刺妻子至少7刀并持铝棒殴击头部,二人因大量出血死亡。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如今判决书全文公开,法院的理由竟是未达到“犯罪情节最严重”死刑标准,需杀死3人以上才构成死刑要件。 岛民:“我到底看了什麼?法律是為了保護加害者?”、“什麼鬼啊?當集點數喔?三人以上才判死!”、“什麼叫 「殺人未達3人以上」,還鼓勵?殺太少?這到底是什麼法律!”、“法院本身就是殺人集團了”、“司法已死!社會亂象叢生”、“殺人償命是不變的道理,一條命就不值錢嗎還要殺3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