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费新规给长辈后悔权 #媒体原创 这个月起,《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经营者通过线下方式推销保健品或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夸大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新规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倾斜保护。(广东台记者:周子林 见习记者:黄逸豪 摄像:关智聪 陈威)#媒体精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