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鸿盛(1913-1949),原郧县大堰乡(翻山堰)响耳河村人。民国24年(1935)考入湖北省立第十一中学(郧阳联中),民国28年(1939)十二月在联中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9年(1940)初,中共联中党支部派张鸿盛以休学为掩护,回大堰发展建立农村中共党组织,开展革命活动。同年,中共郧县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张鸿盛遵照地下党的指示,打入国民党内部,先后担任国民党大堰区桃园乡农会干事长,第五区分部组训委员和执行委员,县农会理事长,县参议员等职。并利用公开职务做掩护,积极发展地下党员,开展中共党的工作。同年底,张鸿盛在大堰朝阳寺学校建立中共地下党支部。随后,又建立郧阳中学党支部和郧县城关佛殿庵中心支部,张鸿盛为负责人。 民国30年(1941),在中共上级党组织遭到破坏,与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张鸿盛一方面积极派人寻找党组织,另一方面利用各种机会领导党员和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革命活动。郧阳解放前夕,又派地下党员张国荣去郧西县给人民解放军送情报,迎接解放军解放郧县。 民国36年(1947)12月郧县城解放,张鸿盛在中共郧县县委领导下,积极动员青年参加清匪反霸斗争,瓦解敌人,收缴枪支弹药,搜集敌伪档案。为早日肃清土匪,县委派张鸿盛去大柳、南化一带瓦解以孙家驹为头子的几股残匪。民国37年(1948)5月,张鸿盛利用熟人关系,与土匪营长杨中亭进行谈判,劝其放下武器,弃暗投明,立功赎罪。土匪头子孙家驹带领陈朝荣等残匪夜袭五台山,抓捕了张鸿盛,进行严刑拷打,要张写信给县委停止剿匪。张鸿盛面对敌人屠刀临危不惧,仍然向匪徒宣传人民政府政策。匪首孙家驹气急败坏,命匪徒砍掉张鸿盛双手,割掉他的舌头,剜掉双眼,后用铁丝穿透张鸿盛锁骨,将其捆绑在树上点“天灯”而壮烈牺牲(素描来源: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王建军教授)#革命先烈 #十堰#十堰#十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