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最新行政区划范围,涉及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75.84平方千米(26.38万亩)。规划对象为已纳入低效用地专项调查数据库(更新)范围的建设用地,含低效工业仓储用地、低效居住用地、低效商业服务业用地、低效设施用地、历史遗留用地等认 定符合低效用地条件的存量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