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陈某与同居男友赖某吃“分手饭”后醉酒摔伤,抢救58天后因脑外伤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事发后,亲属起诉赖某及同饮者闫某、马某、文某,要求四人承担50%责任、赔偿54万余元。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判决赖某赔偿28万余元;闫某、马某、文某共赔偿4万余元。 赖某与陈某系同居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4月25日,二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陈某报警。当日下午,陈某邀请马某、文某、闫某到餐饮店吃她与赖某的“分手饭”。赖某与陈某从出租屋步行前往,途经药店,赖某进店购买一盒双氯芬酸钠,陈某购买一盒速效救心丸。席间五人共喝两瓶白酒(1斤/瓶),白酒系陈某饭前从附近超市购买,陈某饮用了4两左右白酒。 饭后,陈某与赖某先离开,步行回出租屋。行至邮局门口,陈某醉酒摔倒,赖某叫闫某到场,二人扶陈某回出租屋。到出租屋门口时,陈某再次仰面摔倒,后脑勺着地。二人将陈某扶上床,闫某回家,赖某到另一房间睡觉。半夜,赖某发现陈某呕吐,陈某说胸闷、头痛,赖某给陈某喂了4颗速效救心丸后,再次回屋睡觉。凌晨三四点,赖某听到陈某叫,发现陈某头部流血,用烟丝、卫生纸按压止血后回屋睡觉。天亮,赖某发现陈某呼喊无回应,拨120送医。陈某住院抢救58天,于2023年6月23日死亡。医院死亡记录载明:Ⅲ级脑外伤等;死因为脑外伤致呼吸循环衰竭。 法院综合过错程度及原因力比例,酌定陈某自负70%责任,赖某承担26%,闫某承担2%,马某、文某各承担1%。经认定,除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外,陈某死亡各项损失合计1035801.72元。按照责任划分,法院判决赖某赔偿280035.35元;闫某赔偿21716.53元;马某、文某各赔偿10857.52元。(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