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基础上增加婚假15天,调整后合计婚假总时长为18天,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西#结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