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抖来普法2026 #秀出我的诉讼策略 #深度理性计划 #合伙企业份额 #合伙企业清算 法院查封了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里的财产份额,能不能像拍卖一套房那样,直接挂网、流拍、以物抵债?如果你觉得可以,这个案子可能会让你重新认识“执行”两个字。大家好,我是苏州刘扬律师。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是人间的每一次律动。 案例引入 某吉林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某公司、丁某某。北京三中院盯上了北京某公司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里的普通合伙人份额,评估、拍卖,二拍流拍,最后裁定以物抵债。看起来挺顺,对吧?结果,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朱某某跳出来提异议。一审执行法院驳回,北京高院却撤销了以物抵债裁定。申请执行人不服,一路申诉到最高法。最高法执监174号裁定:驳回申诉。为什么?因为普通合伙人份额,不是你想卖就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