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纪要固定培训价格」垄断协议定性 入库编号:2024-12-3-001-004 1.案情简介:某县四家驾校开会形成《会议纪要》,统一C1、B2培训费价格,并按统一价收费数月。省市场监管局认定其构成横向垄断协议,考虑配合调查、持续时间短、疫情因素等,责令停违法、没收违法所得238044.08元,并按2018年度销售额2%罚款40137.87元。驾校诉请撤销处罚及复议决定,主张“统一价是为防恶意低价、符合市场行情”。 2.裁判观点: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会议纪要固定培训价格,即满足“竞争关系+固定价格内容+限制、排除竞争效果”的垄断协议要件。是否避免恶性竞争、价格是否合理、周边地区价格高低,都不影响垄断协议定性。《反垄断法》上的豁免需经营者举证且须证明不会严重限制竞争、消费者能分享利益,本案未举证。处罚及复议决定合法,驳回原告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