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无尸检:没有任何权威报告确定患儿精准死因、无法区分入院前/住院中/转运途中发病。 2、省儿童医院最终死亡诊断五项:心跳骤停、感染性休克、肠梗阻、嵌顿疝、多脏器衰竭。多因叠加,无法单一归责于我。 3、患儿从我下班之后,经历接班医生、上级查房、后续外科接诊、家属自行驱车两小时长途转院,全程多环节介入,为何唯独已下班的我承担全部刑责? 4、患儿此前在外院已就诊,并非首次就医,为何所有责任只追溯到我? 5、私立医院医生过失=直接入刑,同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差错多以行政、民事结案,是否存在区别对待? #大象康法 #韩杰医生 #韩杰案 #心理医生张志刚 #心理咨询师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