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湾镇立禅庵村、施园村、张湾村、张湾镇村征地补偿来了! 根据9月16日北京市规自委发布的施园西路(施园街至张家湾大街)道路工程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1.张家湾镇立禅庵村 拟征收集体土地 0.9559 公顷,征地补偿共计 430.1550 万元。 本项目需将立禅庵村 5 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 1 名,超转人员 3 名,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及 16 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 1 名;人员安置补助费 (社会保障费) 约 950 万元。 2.张家湾镇施园村 拟征收集体土地 0.3474 公顷,征地补偿共计 156.3300 万元。 本项目需将施园村 4 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 1 名,超转人员 2 名,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及 16 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 1 名;人员安置补助费 (社会保障费) 约 650 万元。 3.张家湾镇张湾村 拟征收集体土地 0.1517 公顷,征地补偿共计 68.2800 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事宜。 4.张家湾镇张湾镇村 拟征收集体土地 0.1305 公顷,征地补偿共计58.7400万元。 本项目需将张湾镇村 2 名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 1 名,超转人员 1 名;人员安置补助费 (社会保障费) 约 3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