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杰医生完整申诉原文: 大家好。我叫韩杰,是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儿科执业医师,也是本案当事人。事件发生至今,我始终没有在网络平台发布过任何回应。最初我寄望于医院能够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本次医疗纠纷、厘清诊疗责任,但事情最终走向完全超出我的预期,我本人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背负刑事追责,这样的结果,我完全无法接受。接下来,我完整、客观、如实还原患儿就诊全部经过。 2024年2月17日凌晨三点左右,患儿家属带孩子来我院急诊就诊。家属自述孩子已经连续呕吐两天,主动要求开药、打点滴,自行判断是急性肠胃炎,并带来了2024年2月16日抚州市市立医院的血常规报告,结果无明显异常。结合患儿症状,我判断必须拍腹部立位片,排除肠梗阻。患儿父亲当时情绪急躁,说自己百度查过就是肠胃炎,坚决不愿拍片,随即抱孩子离开。之后患儿奶奶独自返回,说家属商量后同意拍片。 拍片结果回报:肠梗阻。我立刻查看电子胶片,告知家属病情:目前先补液、保守治疗、密切观察,一旦加重立刻转上级医院。家属同意后办理入院。我完善了血生化、电解质等检查,结果均无明显异常。当时是凌晨,B超室无人值班,且患儿当时无剧烈腹痛、无明显腹胀,因此未做B超。早上七点,患儿奶奶告知:孩子解了大量绿色稀便。上午八点多,我正常交接班、完整交接患儿全部病情。接班医师调取病历、检查结果,带领上级医师一起查房。上级医师查看患儿后,未提出整改方案,指示继续补液、观察病情。查房结束,我写完上级查房记录,准时打卡下班。 我下班之后,从未收到医院任何关于患儿病情变化的通知。家属所说“病情变化找不到医生”,与我无关。患儿转院一事,我是第二天上班才知道。患儿在我院总共停留仅10小时左右。我的值班时间:2024.2.16 8:00——2.17 8:00,有完整打卡记录。以上全部为客观事实。 我绝不推卸自己的过错,我承认本次诊疗存在疏漏、存在不足,我愿意承担对应的行政、民事责任。但我坚决不认可:我的行为达到了刑法“严重不负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程度。 #韩杰医生 #韩杰 #韩杰案 #心理咨询师张志刚 #心理医生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