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额赔偿的烦恼 ——保险与理赔 南京某区小张,给车辆保险都买的全全的,结果出了事故,几乎要的家破人亡的地步了,一家人为此日夜煎熬。 小张给车辆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保额200万,事故发生之初,还以为这么多的保险费,好歹是不会花到自己钱的,很多人劝他,又花不了你自己的钱,操那么多心干嘛! 结果事情越来越朝着对小张不利的方向发展。 原来小张在市区拐弯的时候撞上了行人,交警认定小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无责任,小张想着反正有保险,无所谓自己有多大责任。后来经鉴定,行人构成多处伤残,最重要的一处为四级伤残。 因为,伤情较重,行人家属在治疗未完结之时,就起诉,索要第一期医疗费90多万元,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付款,等到治疗基本结束时候,治疗费就已经达到260多万了,保险公司赔付后,小张个人还要支付近四十万元。 这可是个天文数字,要知道小张每个月也就几千元的工资,还要养活一家老小,妻子还因为孩子小在家照顾,没有收入。 本来判决的执行是很难的,可是小张名下有一套房子,这个是小张一家多年打拼挣下的唯一家产,法院很快就冻结了这套房子,如果不按照时间付款,将对这套房子进行拍卖。 更令小张全家忐忑不安的是,事故伤者经鉴定生活不能自理,构成大部分护理依赖,那么在以后的20年内,产生巨额的护理费用也将由小张个人承担。 小张后悔死了,要是当时多买点保险,购买300万的保险,赔偿就不是问题了,要知道自己支付的保费差额实际上不到200元,就因为大意,想着节约这200元,想着200万再加上交强险的20万万一出事就够赔了,结果自己要承担近百万的巨额赔偿,对于小张这样一个低收入人群,简直是无法想象的苦难。 交通事故的赔偿,通常是由交强险进行理赔,数额大概在20万,超出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由商业险进行赔付。事故认定书并不是法院裁决的唯一依据,在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情况下,要在三日内申请复核,即便复核大概率都是维持,但是对于肇事司机来说也是有利的,至少表明了对事故认定的不接受,在法院审理阶段,结合其他证据,比如行人的注意义务等,可能会给小张争取好一点的结果。 本案带来的教训是沉重的,它是一个普通家庭在巨额赔偿面前的挣扎,也是一个因为保额不够大的情形在面对巨额赔偿的无奈。它的启示首先是在不可预测的未知,其次,不要以为购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最后,愿大家都平安。 我是南京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案件,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