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爱国忠良刘凯潇伸冤。 在一个自称坚持民主与人权的国家里,为何整个政府体系——包括警察、检察官、儿童保护机构和法院——会联合起来动用权力打压一个普通家庭?原因何在?因为这个家庭揭露了系统性腐败的真相。 在一年期间,新西兰政府共实施了42起有据可查的违法行为: • 四名幼童被以虚假借口绑架,其中一名新生儿受到威胁。 • 父母和祖父母被无故逮捕。 • 证据被伪造,证人被驱逐出境,虐待行为被掩盖。 • 法庭被武器化,监察专员遭误导,甚至领事保护也被禁止。 这不是错误,也不是无能。 这是一场蓄意发起的行动,旨在让一个“了解太多”的家庭保持沉默。 法律违规: •1961年《刑法》第110条 •2004年《儿童护理法》第4条 •违反对法院的诚实义务 法律违规: •新西兰BORA第27条-自然正义的权利 •1961年《刑法》第116条-阴谋击败正义 •对法院的虚假陈述 •妨碍有意义的联系 法律违规: •新西兰BORA第27条-听闻权 •家庭法院规则29,77 •滥用紧急法院程序 #刘凯潇 #新生儿 #吉隆泥石流 #王源 #联合国儿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