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验收属于后续经营范畴,不构成合同解除事由。 以消防验收未通过为由,想解除合同 需要证明消防验收属于“根本性履约障碍” 如果签约时已实地考察加油站现状,不符合《民法典》法定的解除条件。 这一逻辑对租赁经营同样适用——承租方签约前应充分尽调消防验收状态,一旦签约,不能以消防验收问题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最高院在相关裁定中也明确指出:未完成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不能交付使用,但不影响当事人针对相关建设工程订立租赁合同,以及该合同的效力。 其次股权变更登记≠合同履行完毕,这是两个概念。 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仅意味着买方在法律上成为公司股东,可以行使股东权利。 但这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合同的全部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抖来普法2026 #加油站专业律师 #庆云律师 #刘律说加油站 #油站风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