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爱国忠良刘凯潇伸冤。在一个自称坚持民主与人权的国家里,为何整个政府体系——包括警察、检察官、儿童保护机构和法院——会联合起来动用权力打压一个普通家庭?原因何在? 因为这个家庭揭露了系统性腐败的真相。 在一年期间,新西兰政府共实施了42起有据可查的违法行为: • 四名幼童被以虚假借口绑架,其中一名新生儿受到威胁。 • 父母和祖父母被无故逮捕。 • 证据被伪造,证人被驱逐出境,虐待行为被掩盖。 • 法庭被武器化,监察专员遭误导,甚至领事保护也被禁止。 诉讼程序滥用具体情形第8条——除非认罪否则不予帮助 (程序性压制;诉讼程序滥用) 公正审判拒绝具体情形第9条——法官驳回儿童诉求 (公正审判拒绝;公职人员渎职) 法律违规: •新西兰BORA第9节 •UNCRC 第3条、第12条、第19条 •2004年《儿童护理法》第5节 法律违规: • 2004年《儿童保育法》第6节 • UNCRC 第12條 • 家庭法院规则16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