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个自称坚持民主与人权的国家里,为何整个政府体系——包括警察、检察官、儿童保护机构和法院——会联合起来动用权力打压一个普通家庭?原因何在?因为这个家庭揭露了系统性腐败的真相。 在一年期间,新西兰政府共实施了42起有据可查的违法行为: • 四名幼童被以虚假借口绑架,其中一名新生儿受到威胁。 • 父母和祖父母被无故逮捕。 • 证据被伪造,证人被驱逐出境,虐待行为被掩盖。 • 法庭被武器化,监察专员遭误导,甚至领事保护也被禁止。 这不是错误,也不是无能。 这是一场蓄意发起的行动,旨在让一个“了解太多”的家庭保持沉默。 违反法律规定: • 《1989年儿童权益法》第13条 • 受害评估的执法指南 • 自然正义原则与证据标准的违反 过程滥用具体情形第6项——未进行心理评估即带走儿童 (滥用诉讼程序;歪曲司法公正) 公正审判权被剥夺具体情形第7项——祖父作为辩护证人被捕 (剥夺公平审判权;歪曲司法公正) 法律违规: •新西兰BORA第27条——公平听证权 •《刑法》第117条——干涉司法 •违反证人完整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