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路十八弯的成功案例】 去年大年三十联系到我的客户,因涉嫌伪造10枚公司印章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 老雷和小陈介入本案后,向检察院论述了以下意见: 一是实施伪造行为的证据不足; 二是鉴定意见缺失; 三是存在合法使用的证据。 总之:本案无罪!!!!!! 于是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仍然认为无罪,再次提交无罪意见。检察院于是拖着案件3个月不给结论[微笑] 有一天,检察院突然通知当事人去检察院,也不告之律师,也不说过去是干嘛。结果当事人一去,检察院居然安排值班律师见证,各种说服当事人签认罪认罚具结,量刑建议是拘役3个月!当事人在审讯室里用检察官的手机给我打电话,在检察官的注视下跟我说“雷律,我觉得刑期也还行,我决定签吧” 于是在当事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我再次和检察官沟通,本案不构成犯罪。检察官含糊其辞,说他认为构罪,但也会去和领导汇报一下律师意见。 上周一,检察院通知我,让当事人去一趟某州,检察院要宣告不起诉! 我说,这么个案件,当事人也不在你们辖区,来回费时费钱,烦请邮寄不起诉决定书吧,不宣告了。 昨天,当事人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刑事辩护 #雷雷律师#伪造印章 #南疆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