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这个第十一集啊,讲"查实了怎么罚"。前面讲了钱怎么丢、谁负责、亏多少算大事,那追起来到底怎么处理?这一章,46号令把六种处理方式列得清清楚楚,从批评到移送,力度阶梯分明。最关键一句——人走了、退休了,照样追。 第三十七条,原文——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或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 六种方式一口气讲全:轻的,批评诫勉、组织处理(调离岗位、降职);中等的,扣减薪酬、禁入限制(以后不让管国资);重的,处分(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移送司法。别的文件讲处理,顶多说"严肃追究",46号令直接给六种、阶梯分明——你犯多大事,受多重罚。 王大妈惊讶地说:一共六种?从批评到送法院,全有。 李老师说:对。这叫"罚当其过"。 李老师继续念:第三十八条,原文——根据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程度,对应给予相应处理。 怎么对应?一般损失,轻处理;较大损失,中处理;重大损失,重处理。上一集那个500万、5000万的分级,到这章就用上了——损失越大、罚越重。前面算的账,这章兑现。它抓这一条吧,没忘了抓下一条。 第四十二条,原文——扣减薪酬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离职、退休的,按规定追索。 这条最解气,也最关键。违规的人,不光当年罚,连已经发的绩效、任期激励都能往回扣;人离职了、退休了,照样追索。以前有人想"我退休了就安全了",46号令把这条路堵死——重大决策终身问责,钱也要往回追。 张大叔感慨地说:这话说到我心坎里。当年厂子违规改制,经手的人后来调走了、退休了,照样当领导、领高薪。要是早有这规矩,那笔绩效、那笔年薪,早该追回来给咱工人补窟窿。 李老师说:张大叔说的,正是第四十二条要追的。46号令把"离职退休也追索"写进条文,就是让"拍拍屁股走人、烂摊子留给你我"成不了。 #社保知识 #国资委46号令 #学习国家文件 #社会需要正能量更需要真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