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不是用人单位不交就不交的,用人单位不交后果很严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缴存并且没有时效,可以无期限追缴,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为劳动者缴存公积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开立公积金账户,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责令限期开户,处以1万到5万元的罚款。 已经开户,但是一直拖着不缴存公积金,应当依法责令限期缴存。到期仍然不缴,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已有多案例,用人单位不依法给劳动者开户或者开户后不为劳动者缴存公积金,被投诉之后,被强制要求开户、缴存公积金、被罚款,甚至有相关责任人被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因该行为牵扯其他被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一下:公积金维权不是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而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