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原创 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新出台的法典将居住、科研、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地列为噪声敏感建筑物。 在这些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未遵守时段、音量等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娱乐健身活动,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又或者未在限定作业时间,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等行为,造成噪声污染的,相关部门可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广东台记者 岑浩)#媒体精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