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绩效及监督管理、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 《#山东省人工智能终端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今天继续解读关于绩效及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 绩效及监督管理: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设定资金整体绩效目标,提报省财政厅审核后,随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市级财政、工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获得政策奖补的单位,需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发生变更、撤销,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有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采取惩戒性措施。 (3)各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应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对在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