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年不间断敛财22亿,日均贪污受贿20万,数字能有多惊人!你敢信吗?一个管委会的常务副主任,30年贪了22亿,最后直接被判了死刑—昨天常州中院这纸判决,直接把我看傻了。 先给你算笔账,你就知道22亿有多离谱:普通工薪族就算月薪1万,一分钱不花全存下来,得干1.8万年才能攒够这个数,差不多从旧石器时代开始打工,打到今天才能凑齐。 很多国家级贫困县一整年的财政收入,都还没10亿,他一个副厅级左右的岗位,捞的钱直接顶俩贫困县全年的收入,这哪是“小官巨贪”,这是把公众对腐败的认知按在地上摩擦。 更离谱的是,他根本不是只会收红包的“偏科选手”,是把腐败技能点满的“全能型选手”,判决书列出来足足六项罪名:光是受贿就拿了22.14亿,还伙同别人骗了 1200万财政资金,自己为了往上爬,还掏出2500多万给上级送钱,属于典型的“花小钱换大钱”的投资型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