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8日,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蓝天彬律师应邀参加十九届瀛和刑辩论坛,在现场分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思维与要点》。 蓝天彬律师说,《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二》第八条明确提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参照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参照”而非“按照”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和情节,结合企业内部治理、财务管理等实际情况,准确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蓝天彬律师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索取他人财物;第二种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第三种是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并归个人所有。 蓝天彬律师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有六大辩护要点:一、不是适格主体;二、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而是工作便利;三、不是非法收受财物,而是正常的居间费、借款等;四、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六、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十九届瀛和刑辩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和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主办,由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承办,聚焦涉企职务犯罪,解读司法解释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