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把公家的钱物变成自己的。认定看三样:谁干的、怎么干的、干了什么。续朝晖律师用大白话和你唠唠贪污罪的认定和量刑这些事: 第一、如何认定贪污罪: 谁干的?两类人:一是正宗国家工作人员,比如政府官员、国企管理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等;二是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比如受委托管理国企项目、发放扶贫款的村干部。这两类人伸手拿公家钱,都可能构成贪污。 怎么干的?四种手段。侵吞:直接拿走自己管的钱;窃取:利用职务便利偷;骗取?做假账报销,或其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的兜底方式。 拿了什么?公共财物,包括国家、集体的钱,以及国有单位管理的钱物。多次贪污没处理的,数额累加。 第二、如何处罚贪污罪:分三档,看数额和情节,综合分析判决 第一档:数额较大,(3万~20万)或较重情节(1万~3万,但有贪污扶贫款、曾因贪污受罚、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代去向等情形)。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档:数额巨大(20万~300万)或严重情节(10万~20万且有上述情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第三档:数额特别巨大(300万以上)或特别严重情节(150万~300万且有上述情形)。判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数额特巨且情节特别恶劣,可判死刑立即执行;有自首立功、悔罪退赃的,可判死缓。法院在判决时,也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从宽规定: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悔罪退赃,避免或减少损害,第一档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第二三档可从轻。 立法目的: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务廉洁性,维护群众信任。三档次处罚力度,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终身监禁为了防贪官钻空子。坦白退赃给悔改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