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近年来电视剧(网络剧)行业愈演愈烈的演员署名排序之争,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于今日向会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从源头破除“撕番”乱象,引导行业回归艺术创作本位,构建风清气正的文艺生态。 在演员署名规则方面,《通知》明确,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角色性质、戏份体量及实际参与情况,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需说明的是,上述类别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对应关系的演员。 《通知》强调,在分类的基础上,演员署名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 《通知》要求,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应采用“真名(艺名)”的规范格式,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编辑:小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