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 #借钱不还 #没有借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若您仅凭转账凭证提起诉讼: 初步举证:您可以凭转账记录立案,此时举证责任会暂时转移给对方。 对方抗辩:如果对方主张这笔钱是“还之前的欠款”、“赠与”、“货款”或“劳务费”等,并提供了合理的解释或简单的辅助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2020年第二次修正版为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为什么被告需要举证? 这一规定的逻辑在于“初步举证责任的完成”: 初步推定:原告提交了银行或微信转账凭证时,已经证明了“款项交付”这一事实。在法律逻辑上,这被视为完成了初步举证义务。 举证责任转移:此时,可以推定这笔钱可能存在借贷关系。如果被告否认是借钱(比如说是还以前欠的钱、是给的礼物等),这就属于被告提出的新主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必须拿出证据来支撑他的说法。 打破平衡:如果被告只是空口白牙地否认,而拿不出任何反向证据,通常会支持原告的主张,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申请强制执行与起诉申请立案流程是一样的,只不过一开始就要选择执行立案,而不是审判立案,如果自己有被告名下的财产线索,比如汽车、房子,如实提供即可,或只提供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也行,法院会去查被告名下的银行卡、移动支付账号是否存在金额,如果有财产,就会自动划扣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