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文的历史与法理依据简述 · 传统“七出三不去”出自《唐律疏议·户婚》,“三不去”中的“前贫贱后富贵”体现权责对等。 · 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1930)仍保留“嫁资返还”“因结婚所生费用之补偿”等条款。 · 当代中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有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但执行中标准不一,返还比例偏低。 · 裁判文书网搜索“离婚后经济帮助”“赡养费”等关键词,女性作为请求方占比超过95%,男性请求方极少且胜诉率极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