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厂县的老板们注意了: 如果您的公司是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且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即日起请尽快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到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登记。 若存量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到期难以缴纳的,应及时调整注册资本并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在调整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即可;如已停止经营,请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未按期完成出资期限调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