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作之合,这个成语故事出自《诗经·大雅·大明》。作:为;合:配偶。 商朝末年,纣王荒淫暴虐,周武王联合西部八个诸侯起兵伐纣,在牧野决战中,一举灭掉了商朝,建立了周朝,都镐京,史称西周。西周初年,贵族统治者便把上面这桩盛事记叙下来,以垂戒后代。这便创作产生了周部族史诗之一的《大明》这篇诗。 全诗八章共五十八句。诗的第一章综述了周朝统治者的天命观:天命无常,维德者是助;第二章写武王的祖父母积有功德,才生下文王姬昌;第三章写文王施德政,四方归服;第四、五、六章补叙文王得天赐配偶,生下武王,受命伐纣;第七、八章写牧野决战。 诗的第四章是: 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监:视;有命:指天意所属;集:归;初载:初年;洽:古河名,发源于陕西合阳县北,东南流入黄河;阳:河流北岸为阳,指洽水之北;渭:渭河,在今甘肃省境内;涘(音 sì 俟):水边;大邦:大国,指莘(音 shēn 身)国,在今陕西韩城、合阳县东南;子:女子。 这章诗的大意是:主宰世事的上天,其意已归于文王。在文王即位的初年,上天又为他选定了佳偶。这就是在洽水河的北岸,渭水边上的一个大国的美貌女子。 后来,人们把“天作之合”引为成语,泛用以天赐良缘、祝颂婚事美满。#成语故事 #知识分享 #创作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