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大河报,2025年10月12日,重庆綦江的刘某某带着家人,进入某景区游玩,看到竹林里长着不少新鲜竹笋。刘某某心动了——他弯腰私挖了一些,准备带回家。就在他准备走出竹林、临近步道的时候,被地上凸起的竹笋绊倒,整个人面部朝下摔了下去!一根尖锐的竹笋,直接插进了他的鼻腔。 刘某某总计住了9天院,医疗费花了26280.65元。出院后,他认为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面落叶堆积、竹笋根部裸露、没有防护措施……于是把景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6万余元。 法院判决:驳回刘某某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