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南方日报,考研学生“拼单”购买盗版网课用于备考自用,考研课程老师发现后认为“拼课”行为构成侵权,将组织“拼课”学生诉至法院。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组织“拼课”学生共同赔偿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小李通过“热搜”发帖引导其他考生加入微信群,被告群主小赵通过群内发通知,引导群成员参与低价付费“拼课”,使公众可以通过小李的网盘提取码,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课程,故共同侵犯了原告张老师对课程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综合考虑课程价值较高,参与“拼课”学员数量较高,侵权传播范围较大,以及小李主动致歉且购买正版课程尽力挽救损失,小李、小赵均为学生,“拼课”后未进行销售获利行为,主观过错较小等因素,酌情认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