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李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判刑三年,终生禁驾! 2025年5月6日10时50分,李某军驾驶鲁D轿车在山亭区G518路段与夏某佃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夏某佃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李某军事发后逃逸,经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2026年1月16日,山亭区法院判决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交通安全警示 #肇事逃逸必严惩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交通事故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