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陈北李,相约建党。 1927年4月6日李大钊被奉悉军阀张作霖逮捕。遭受剥指甲等酷刑仍坚不吐露党的秘密,令敌人无奈承认“李无确供”。尽管舆论呼吁轻判,但蒋介石发来“速行处决,以免后患”的密电,加上前线将领施压,张作霖决定处死李大钊。 4月28日上午,军法会审仅草草审理了70分钟,便判处李大钊等20人绞刑,“宣判后立即执行”。 当天下午1时许,李大钊等被押往京师看守所的绞刑架前。 就义前他在敌镜头前留下最后一张照片(身着棉袍,摘去眼镜,神色自若)。临刑前原想写遗嘱,被拒后不再发言,只高呼“为主义而牺牲”。 受刑时他“毅然延颈就环”,镇定配合刽子手。据当时报刊记载,由于刽子手操作不熟或有意折磨,行刑过程持续了约40分钟之久。 #李大钊 #革命者 #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