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该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取代2021年发布的旧规(署令第248号): 一、核心目的与适用范围 1.立法目的:加强和规范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的注册管理,从源头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2.管理对象:所有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3.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统一负责注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经其注册后方可向中国出口食品。 二、核心注册制度要点 1.分类与目录管理: 海关总署将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并公布需经所在国主管当局官方推荐注册的食品目录。 -对目录内食品,企业注册必须获得所在国主管当局的审核、推荐。 -对目录外食品,企业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直接向海关总署申请。 2.注册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同时满足): -经所在国主管当局批准设立并受其有效监管。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保证出口中国的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 -符合海关总署与所在国主管当局商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3.注册方式: -逐家企业注册:通用方式。 -清单注册(特殊情形):适用于所在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已获中国认可,且双方已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国家。由所在国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企业清单,海关审查后对清单内企业予以注册。 4.注册有效期与延续: -注册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续5年(这是新规的重要变化,减轻了企业负担)。 -例外:部分高风险食品(清单另行公布)不予自动延续,需在届满前主动申请延续。 三、关键监管与惩戒措施 1.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可通过书面、视频或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已注册企业进行评估审查和复查。企业和所在国主管当局有配合义务。 2.信息变更与整改:注册信息变化需申请变更。若不再符合注册要求,海关将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相关食品进口。 3.注销与撤销注册(强制退出机制): -注销:针对未申请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或已不具备合法资质等情形。 -撤销:针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虚假材料、出租出借注册编号、拒不配合检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等严重违法行为。撤销后将予以公告。 4.标签要求:已注册企业向中国出口食品时,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其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