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委(党组)应当及时谈话: (一)信访举报反映其所在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较多或者较为突出; (二)其所在党组织因履责不力或者作风不正被上级党组织通报批评,或者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 (三)其所在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中,被发现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者较为突出; (四)其所在党组织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暴露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 (五)其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其他需要开展及时谈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