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关于是否应允许护士给患者开药的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彭军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建议,适当授予专科护士处方权,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这一建议的背景是,随着护理专业发展,我国已有超过585万注册护士,高学历、高年资护士比例持续上升,部分专科护士在慢病管理、伤口护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较强的临床决策能力。现实中,许多患者为开常规药或申请检查需反复排队,而医生也被大量基础事务牵制,难以聚焦疑难重症。为此,彭军建议从法律层面明确护士处方权的合法地位,优先在慢病复诊、伤口换药、肠道准备等低风险场景中,由具备高级职称、丰富经验的专科护士开具外用药品、常规检查申请单等。同时,应建立“培训—认证—考核—退出”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并通过试点逐步推进。国际上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护士处方权制度,深圳也于2024年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允许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在授权范围内开具检查单和外用药品,为全国提供了实践参考。支持者认为,这不仅能缓解医生压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也有助于增强护士职业价值感;但反对声音也指出,护士缺乏系统性医学教育背景,若缺乏严格监管,可能带来医疗安全风险。因此,推动护士开药并非简单放权,而是需在法律保障、资质标准、培训监管和分级赋权等方面同步完善,确保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