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6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今年将修改《教师法》。此次修订聚焦多个核心领域,包括: 1.准入门槛提升 · 幼儿园教师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位,高校教师需硕士及以上学历。 · 明确从业禁止条款,对存在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禁止从事教师职业。 2.职称改革 · 初级、中级职称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按年限和考核要求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实行竞争性评审,侧重教学实绩。 3.待遇保障 · 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对标公务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并完善边远地区津贴。 · 绩效工资向优秀教师、班主任倾斜,医疗、住房保障与公务员同等待遇。 4.权责边界明晰 ·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划定“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严禁体罚、侮辱人格尊严等行为。 · 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失范行为严肃处理。此次修订旨在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保障教师权益,同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修订内容以最终公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