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古今演变 法定结婚年龄,自古以来的发展历程如下。 春秋时期,男20岁,女17岁。越王勾践为增殖人口,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汉朝,女15岁。汉惠帝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未嫁者,缴纳五倍人头税,以逼嫁。 北周,男15岁,女13岁。建德三年,朝告天下,男子十五,女子十三以上须嫁娶,创古代最低婚龄记录。 唐朝,男15岁,女13岁。开元二十二年,敕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假,延续早婚传统。 宋朝,男16岁,女14岁。南宋宁宗嘉定年间规定,男16岁,女14岁为嫁娶之期。 明清两代沿用宋制,法定婚龄均为男16岁,女14岁。 民国时期,男18岁,女16岁。民法亲属编提高婚龄,但因为采用实足年龄制,实际婚龄仍偏低。 1950年,男20岁,女18岁。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法定婚龄定为男20岁,女18岁。 1980年至今,男22岁,女20岁。为配合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婚龄,民法典延续至今。部分地区变通,男20岁,女18岁,宁夏、新疆、内蒙古等民族自治地区,对少数民族适用此标准。 #中国婚俗 #历史冷知识 #传统文化 #法定婚龄#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