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行业的违规很明显,不必特意解释,以实践中的案例进行说明: 1)违法事实 - 该公司实际经营点位于山东单县,2025年5月22日将网店及营业执照地址变更至武汉洪山区,以论文查重等为幌子,在网店上架相关链接实则提供本硕博等各学历学术论文代写服务,消费群体为大学生和职称评定人员。 - 公司组建约1300人的写手群(未核验写手信息),通过“消费者-客服-写手”三方群完成代写服务与交割,员工分工明确,仅负责对接结算不参与写作。 - 2025年5月22日至10月12日期间,该网店相关服务实际成交579单,经营额477628元;同时在商品详情页发布含“毕业论文”“硕士博士”等字样的宣传内容,明示/暗示代写服务,且无法提供广告制作发布费用。 2)违法定性 - 提供论文代写服务的行为,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属于经营违背公序良俗的服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学术诚信。 - 发布相关宣传广告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属于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助长学术不端不良风气。 3)处罚依据与决定:因当事人符合从轻处罚情节,该局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及湖北省相关裁量规则,责令其改正所有违法行为,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700元、272000元罚款,合计罚款274700元。【洪市监处罚〔202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