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连续奋战成功侦破一起办理虚假对公账户帮助诈骗团伙洗钱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资金300余万元。 2025年8月,大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于某某等人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迅速成立专案调查组,历时5个多月,辗转奔赴福建顺昌、北京、吉林延边、四川泸州、广东惠州、太原、临汾多地,查明该团伙自2025年4月以来,办理虚假对公账户 4个,用于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及北京、山东、云南、成都、江苏、天津、贵州、长沙、大连等地电信诈骗案件10起。 目前,该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3岁,福建省南平市人;叶某某,男,42岁,福建省南平市人;马某,男,63岁,临汾市尧都区人;安某某,女,53岁,临汾市尧都区人)已被大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 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男27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移交贵州公安处理,1名违法嫌疑人(贺某某,男,41 岁,山西大宁人)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大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