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增斌利用担任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四川省广安市市长,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