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四川大学决定对王竹卿做出如下处理: 1.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特聘研究员降为特聘副研究员。 2.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 3.取消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项目等的申请资格5年;对涉及科研失信行为的科研论文、项目等报送有关部门。 学校将尊重学生意愿,对王竹卿指导的学生进行导师调整,做好关心关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