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刘桂兰,侵占我公司资金1290000余元,已被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此款是我等受害人的血汗钱,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和谐稳定。至今没有归还,请知情者发现上属犯罪分子刘桂兰的一切有关线索,及时给执行法官(贾0972-8622759一15297279173)和我们联系,必有重谢!并拜托各位亲朋好友、同仁、和各界友好人士帮助转发!韩光东:13299753000